功能主治:本品用来治疗成人特发性帕金森病的体征和症状。也用于中度到重度特发性不宁腿综合征的症状治疗。详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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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普拉克索。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左乙拉西坦,其化学名称为(S)-α-乙基-2-氧代-1-吡咯烷乙酰胺 分子式:C8H14N2O2 分子量:17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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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浙江华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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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367 |
国药准字H20223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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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来治疗成人特发性帕金森病的体征和症状。也用于中度到重度特发性不宁腿综合征的症状治疗。详见说明书。 |
癫痫部分性发作、原发性全身强直-阵挛发作、继发性全身强直-阵挛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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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用药,用水吞服,伴随或不伴随进食均可。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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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本品,预计会产生以下不良反应:做梦异常,健忘症等,大多数药物不良反应通常在治疗初期发生,当继续治疗时大多数于消失。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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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由于缺少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不建议在儿童和18岁以下青少年中使用森福罗。森福罗在患有帕金森病的儿科人群中没有相关应用。老年用药:大于65岁的受试者与年轻的受试者相比,口服森福罗的总清除率大约低30%,因为其肾清除率下降是由于肾功能与年龄相关的减退,这导致消除半衰期大约从8.5小时增加到12小时,安慰剂对照试验中,259例早期帕金森病患者,大于等于65岁占47%,老年患者服用森福罗后,较普遍出现幻觉,大于等于65岁患者发生率为13%,小于65岁患者发生率为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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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来治疗成人特发性帕金森病的体征和症状。也用于中度到重度特发性不宁腿综合征的症状治疗。详见说明书。 |
癫痫部分性发作、原发性全身强直-阵挛发作、继发性全身强直-阵挛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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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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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药根据当前的临床实践,如需停止服用左乙拉西坦,建议逐渐停药(例如:成人和体重50kg或以上的青少年每隔2~4周,每次减少500mg,每日2次;体重<50kg的儿童和青少年应每隔2周,每次减少10mg/kg,每日2次)。血细胞计数左乙拉西坦给药后,曾被描述过与之有关的血细胞计数下降(中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全血细胞减少)。建议出现明显无力、发热、反复感染或凝血障碍的患者接受全血细胞计数的检测。肾功能不全对于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左乙拉西坦的服用剂量需要调整,对于严重肝功能损害,在选择服用剂量之前,需进行肾功能检测,患者的服用剂量需参照【用法与用量】。自杀曾有关于服用抗癫痫药物包括左乙拉西坦治疗的癫痫患者出现自杀,自杀未遂、自杀意念和行为的报道。基于随机安慰剂对照的抗癫痫药物临床研究进行的荟萃分析显示了自杀意念及其行为风险的轻度增加。关于该风险增加的机制尚属未知。因此,应该监测患者是否出现抑郁和/或有自杀意念的症状及行为,并给予合适的处理。如果出现抑郁和/或自杀意念的症状及行为时,患者(及患者的护理人)应寻求医疗帮助。儿科人群在现有的儿童临床研究资料中未显示对儿童的成长和青春期有影响。然而,在认知、智力、成长、内分泌功能、青春期和生育潜力的长期影响仍未知。对驾驶和应用机器影响左乙拉西坦对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有轻度或中度的影响。由于个体敏感性差异,在治疗初始阶段或者剂量增加后,有些患者可能会出现嗜睡或者其他中枢神经症状。因而,对于这些患者,如果进行技巧性操作时,如驾驶汽车、操作机械,建议给予警示。在确定患者从事这些活动的能力不受影响之前,不建议患者驾驶汽车或操作机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