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改善由帕金森引起的步态僵直和直立性头晕;2.改善由Shy-Drager综合征或家族性淀粉样多神经病所致的直立性低血压、直立性头晕和昏厥;3.改善血液透析患者由于直立性低血压引发的头晕和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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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屈昔多巴。 |
本品主要成分巴氯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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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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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005 |
国药准字H1998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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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改善由帕金森引起的步态僵直和直立性头晕;2.改善由Shy-Drager综合征或家族性淀粉样多神经病所致的直立性低血压、直立性头晕和昏厥;3.改善血液透析患者由于直立性低血压引发的头晕和乏力。 |
本品用于缓解由以下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痉挛: 1、多发性硬化、脊髓空洞症、脊髓肿瘤、横贯性脊髓炎脊髓外伤运动神经元病。 2、脑血管病、脑性瘫痪、脑膜炎颅脑外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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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改善由帕金森引起的步态僵直盒直立性头晕:通常成人起始剂量为100毫克,(1粒胶囊),一日1次,口服;根据病情调整至适宜的维持剂量(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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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不良反应: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症,高热、思维紊乱、肌肉僵直、自发运动、直清CK升高等,上述症状如果发生在用药早期,应停药;如果发生在剂量改变、或者因持续治疗过程停药而发生,应恢复之前的用药量,随后逐渐降低剂量,并采取适当支持疗法呶降低体温、输液等。详见说明书。 |
不良反应主要是于治疗开始时、剂量增加过快、剂量过大的患者,不良反应常为暂时性的,减少剂量后可减弱或消失;其程度也较轻,一般不需停药。对有精神病史者或伴有脑血管疾病(如:中风)和老年患者,不良反应可能较为严重。 1、中枢神经系统:治疗开始时常出现日间镇静、嗜睡和恶心等不良反应,偶见出现口干、呼吸抑制、头晕、无力、虚脱、精神错乱、晕眩、恶心、呕吐、头痛和失眠。 2、神经精神病学的表现偶有或罕见报道有:欣快、抑郁、感觉异常、肌痛、肌无力、共济失调、震颤、眼球震颤、调节紊乱、幻觉、恶梦。上述症状常难以与疾病本身的表现相区别。可能会降低惊厥阈,并引起惊厥发作,癫痫患者尤应注意。 3、胃肠道:偶有轻度的胃肠功能紊乱(便秘、腹泻)。 4、心血管系统:偶会发生低血压、心血管功能降低。 5、泌尿生殖系统:偶见或罕见排尿困难、尿频、遗尿。这些常难于与疾病本身的表现相区别。 6、其他副作用:罕见或个别病例有视力障碍、味觉障碍、多汗、皮疹、肝功能损害。某些病人对药物可显反常的反应而表现为痉挛状态加重。可能会出现肌张力过低,使病人更难于行走或照料自己,这种情况通常在调节剂量后可缓解(如:减少日间剂量,可能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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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动物试验结果表明,可导致子代波状肋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评价(缺少临床经验)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生理性功能降低,应谨慎用药,一面过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妊娠期间,尤其在最初3个月,只有在抢救生命时才能使用本药,应仔细权衡治疗对母亲和胎儿之间的利弊。巴氯芬可通过胎盘屏障。母亲服用治疗剂量的巴氯芬,活性物质可进入乳汁,但量甚少,对婴儿影响不大。 儿童用药:见 老年用药: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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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改善由帕金森引起的步态僵直和直立性头晕;2.改善由Shy-Drager综合征或家族性淀粉样多神经病所致的直立性低血压、直立性头晕和昏厥;3.改善血液透析患者由于直立性低血压引发的头晕和乏力。 |
本品用于缓解由以下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痉挛: 1、多发性硬化、脊髓空洞症、脊髓肿瘤、横贯性脊髓炎脊髓外伤运动神经元病。 2、脑血管病、脑性瘫痪、脑膜炎颅脑外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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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解痉药,是γ-氨基丁酸(GABA)的衍生物,为作用于脊髓的骨骼肌松弛剂、镇静剂。该药通过激动GABAβ-受体而使兴奋性氨基酸如谷氨酸、门冬氨酸的释放受到抑制,从而抑制单突触和多突触反射在脊髓的传递而起到解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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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慎用: 1.高血压患者(可能恶化高血压症状) 2.动脉硬化患者(恶化压力反应) 3.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可能恶化心动过速) 4.严重肝、肾功能损伤患者 5.心脏病患者(可能恶化症状) 6.严重肺部疾病,支气管哮喘或内分泌疾病(恶化症状) 7.慢性开角型青光眼(可增加眼内压) 8.重度糖尿病血透患者(可诱导外周循环紊乱) 重要的注意事项: 1.起始剂量从低剂量,密切观察患者的药物反应,谨慎地增至维持剂量。不必停用其它抗帕金森病或者血管压力药物。 2.因为可能过度出现压力反应,应尽量避免过量用药 3.血液透析患者用药应注意以下几点: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剂量用药(血透前0.5-1小时口服),避免过量用药,因为本品可能呢个导致血压升高。 4.应考虑糖尿病的严重程度(包括外周循环状况、血压和血糖控制)与血管并发症的程度。 其他注意事项 <与适应症有关的注意事项> 帕金森疾病患者用药注意事项: 1)患者症状应达YahrⅢ级, 2)当用其他药物治疗不明显,并且出现步态僵直和直立性头晕,才可使用屈昔多巴。 血液透析患者用药注意事项: 血液透析后直立时患者收缩压少降低15mmHg。 <与用法用量有关的注意事 |
痉挛状态合并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或意识错乱状态的病人,因病情可能恶化,应慎用巴氯芬,并对 病人进行严密监护。对伴有癫痫的痉挛状态患者,除继续使用适当的抗惊厥药治疗外,可在适当的监护下 使用巴氯芬。 对有消化性溃疡或有该病史的患者,以及患有脑血管病、呼吸、肝、肾功能衰竭者,也应慎用巴氯芬。 因神经源性的原因而影响膀胱排空的病人,使用巴氯芬治疗期间可有改善。然而,对已患有括约肌张力过高的病人,可能引起急性尿潴留,应慎用巴氯芬。 有报告使用巴氯芬特别是长期使用者突然停药,可发生焦虑、意识错乱状态、幻觉、精神病、躁狂或偏执状态、惊厥(癫痫持续状态)、心动过速,并且可出现一种反跳现象,使痉挛状态一过性加重。除非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应通过逐渐减少剂量而终止治疗(大约需1-2周以上)。 由于有报告在极个别病例中引起血清谷草转氨酶(AST)、碱性磷酸酶和血糖升高,对肝病或糖尿病患者应定期作有关实验室检查,以确证上述已有的疾病与药物的诱导无关。巴氯芬的镇静作用可使患者的反应能力受影响,应激性降低。因此患者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时应小心注意。 应远离儿童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