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舒必利。 |
红参、鹿茸、狗鞭、肉桂、金牛草、炒牛蒡子、金樱子、杜仲炭、川牛膝、金银花、连翘、蝉蜕、山药、制远志、炒酸枣仁、砂仁、当归、龙骨(煅)、煅牡蛎、茯苓、炒白术、桂枝、甘草、豆蔻、酒白芍。 |
|
生产企业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2971 |
国药准字Z3702109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健脑补肾,益气健脾,安神定志。用于脾肾两虚所致的健忘、失眠、头晕目眩、耳鸣、心悸、腰膝酸软、遗精;神经衰弱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精神分裂症,开始剂量为一次0.1g(1片),一日2~3次,逐渐增至治疗量一日0.6~1.2g(6~12片),维持剂量为一日0.2~0.6g(2~6片)。止呕,一次0.1~0.2g(1~2片),一日2~3次。 |
口服。用淡盐水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5丸,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常见有失眠、早醒、头痛、烦躁、乏力、食欲不振等。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心动过速、排尿困难与寝秘等抗胆碱能不良反应。 剂量大于一日0.6g时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 较多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体重增加。 可出现心电图异常和肝功能损害。 少数患者可发生兴奋、激动、睡眠障碍或血压升高。 长期大量服药呵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使用时应减低剂量。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6岁以上儿童按成人剂量换算,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从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
|
|
成分 |
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健脑补肾,益气健脾,安神定志。用于脾肾两虚所致的健忘、失眠、头晕目眩、耳鸣、心悸、腰膝酸软、遗精;神经衰弱见上述证候者。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率失常、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6、癫痫患者慎用。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