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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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首乌藤、郁金、丹参、香附(醋炙)、北合欢、百合、龙骨(煅)、牡蛎(煅)、五味子、人参、甘草(蜜炙)。辅料为:无 |
熟地黄、当归、白芍(炒)、天冬、麦冬、红参、白术(炒)、狗肾、肉苁蓉、益智仁、兔脑、茯神、酸枣仁(炒)、远志(蜜制)、琥珀、石菖蒲、青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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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芜湖张恒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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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6059 |
国药准字B20020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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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 |
滋肾填精,补血养心,益气健脾。适用于肾精不足,心脾两虚证,症见头晕目眩,耳鸣健忘,心悸失眠,神疲乏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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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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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高血压患者、阴虚阳亢者、妊娠期妇女及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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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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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 |
滋肾填精,补血养心,益气健脾。适用于肾精不足,心脾两虚证,症见头晕目眩,耳鸣健忘,心悸失眠,神疲乏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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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部分患者在服药期间可能出现口干咽噪,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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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不消化之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平和心态,有规律的生活,切忌生气恼怒。 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孕妇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哺乳期、腹泻者慎用;服用期间忌辛辣刺激性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