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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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首乌藤、郁金、丹参、香附(醋炙)、北合欢、百合、龙骨(煅)、牡蛎(煅)、五味子、人参、甘草(蜜炙)。辅料为:无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拉西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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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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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6059 |
国药准字H20059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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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 |
用于中、老年记忆减退和脑血管病后的记忆减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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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2~3次。 |
口服 一次0.2g(1粒),一日3次,疗程1~2个月,或遵医嘱。根据病情和药后反应,用量和疗程可酌情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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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不良反应可见口干、食欲减退、便秘、头昏、嗜睡,停药后消失,偶有兴奋躁动和全身皮疹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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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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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常用剂量为:70以上老人,每次0.1克,一日3次。70以下老人,每次0.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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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 |
用于中、老年记忆减退和脑血管病后的记忆减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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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不消化之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平和心态,有规律的生活,切忌生气恼怒。 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孕妇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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