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消化系统肿瘤,包括胃癌、胰腺癌、肠癌、胆道癌、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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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尿嘧啶。 |
马来酸吡咯替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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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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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186 |
国药准字H2018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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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消化系统肿瘤,包括胃癌、胰腺癌、肠癌、胆道癌、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 |
本品联合卡培他滨,适用于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 (HER2)阳性、既往未接受或接受过曲妥珠单抗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使用本品前患者应接受过蒽环类或紫杉类化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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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3次,30天为1疗程。 |
本品应在有抗肿瘤药物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开始使用。 HER2检测 在使用本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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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妊娠3个月内孕妇禁用。2.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患者禁用。3.哺乳期妇女禁用。4.体质衰弱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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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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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消化系统肿瘤,包括胃癌、胰腺癌、肠癌、胆道癌、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 |
本品联合卡培他滨,适用于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 (HER2)阳性、既往未接受或接受过曲妥珠单抗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使用本品前患者应接受过蒽环类或紫杉类化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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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黏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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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和致癌性,但在人类,其致突变、致畸和致癌性均明显低于氮芥类或其他细胞毒性药物,长期应用本品导致第二个原发恶性肿瘤的危险性比氮芥等烷化剂为小。2.为增强疗效,服时摇匀。3.除单用本品较小剂量作放射增敏剂外,一般不宜和放射治疗同用。4.有下列情况者慎用本品:(1)肝功能明显异常。(2)周围血白细胞计数低于3500/mm3.血小板低于5万/mm3者。(3)感染、出血(包括皮下和胃肠道)或发热超过38℃者。(4)明显胃肠道梗阻者。(5)失水或(和)酸碱、电解质平衡失调者。5.开始治疗前及疗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6.老年患者慎用氟尿嘧啶,年龄在70岁以上及女性患者,曾报道对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有个别的严重毒性危险因素。密切监测和保护脏器功能是必要的。 |
腹泻:腹泻是吡咯替尼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II期研究中吡咯替尼联合卡培他滨用于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治疗的腹泻发生率为96.9%,主要以1~2级为主,15.4%的患者发生了3级腹泻,未报告4级及以上腹泻。首次腹泻发生时间较早,75%的患者首次腹泻可发生于用药的第1~4天,第1周期是3级腹泻的高发期,,大约50%的首次3级腹泻可发生于用药的第2~15天。腹泻通常持续2-3天,经过暂停用药或下调药物剂量以及对症治疗,绝大多数的腹泻可得到控制。治疗期间反复发生腹泻的中位累积持续时间为47天。随着治疗周期的增加,总体腹泻的发生率有下降趋势,3级腹泻的发生无增加趋势。 治疗期间患者应关注排便性状和频率的变化,发现大便不成形后,尽早开始抗腹泻治疗,可选用洛哌丁胺或蒙脱石散。如出现持续的3级腹泻、或1~2级腹泻伴并发症(≥2级的恶心、呕吐、发热、便血或脱水等)时,患者应立即联系医生并接受治疗上的指导,尽早开始对症治疗。发生腹泻后可根据剂量调整指导原则进行处理,参见[用法用量]。对于治疗期间频繁发生腹泻的患者,应警惕发生严重腹泻的可能。 肝脏功能异常: II 期研究中,毗咯替尼联合卡培他滨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