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健脾补胃,养心安神,用于脾胃气虚,心肾不交所致腰膝酸痛,头晕耳鸣,食少倦怠,失眠健忘,心悸气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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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刺五加、刺玫果、丹参、制何首乌、淫羊藿、麦冬、五味子。 辅料为:蔗糖、防腐剂(苯甲酸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盐酸氟哌噻吨和盐酸美利曲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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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
海思科制药(眉山)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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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141 |
国药准字H20153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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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补胃,养心安神,用于脾胃气虚,心肾不交所致腰膝酸痛,头晕耳鸣,食少倦怠,失眠健忘,心悸气短。 |
抑郁症、焦虑症、神经衰弱、神经性呕吐、神经性头痛、植物神经功能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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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1支),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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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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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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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健脾补胃,养心安神,用于脾胃气虚,心肾不交所致腰膝酸痛,头晕耳鸣,食少倦怠,失眠健忘,心悸气短。 |
抑郁症、焦虑症、神经衰弱、神经性呕吐、神经性头痛、植物神经功能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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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以下病人使用本品时需谨慎给药:器质性脑损伤、惊厥抽搐、尿潴留、甲状腺功能亢进、帕金森综合征、重症肌无力肝脏疾病晚期、心血管及其他循环系统疾病。由于其兴奋特性,不推荐激动和过度活跃的病人服用本品。如果病人之前已经使用镇定剂治疗,须逐渐停用。若非抑郁症状已有明显减轻,抑郁症病人仍有自杀的危险。治疗期间,有自杀倾向的病人不应得到大量药物。基于其他精神类药物有过报道,本品可能会改变胰岛素和葡萄糖耐量,这就要求糖尿病患者使用本品时要调整降糖药的剂量。患有闭角性青光眼、前房变浅的患者,使用本品会刺激瞳孔扩大,导致青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