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健脾补胃,养心安神,用于脾胃气虚,心肾不交所致腰膝酸痛,头晕耳鸣,食少倦怠,失眠健忘,心悸气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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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刺五加、刺玫果、丹参、制何首乌、淫羊藿、麦冬、五味子。 辅料为:蔗糖、防腐剂(苯甲酸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帕利哌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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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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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141 |
国药准字HJ20160549(原国药准字J2017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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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补胃,养心安神,用于脾胃气虚,心肾不交所致腰膝酸痛,头晕耳鸣,食少倦怠,失眠健忘,心悸气短。 |
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双相情感障碍躁狂或混合发作、自闭症谱系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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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1支),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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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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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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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健脾补胃,养心安神,用于脾胃气虚,心肾不交所致腰膝酸痛,头晕耳鸣,食少倦怠,失眠健忘,心悸气短。 |
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双相情感障碍躁狂或混合发作、自闭症谱系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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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会增高痴呆相关性精神病老年患者的死亡率与安慰剂相比,使用非典型性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痴呆相关性精神病老年患者的死亡危险性会增高,本品未批准用于治疗痴呆相关性精神病。(痴呆:精神病学术语,指精神原性(如早发性痴呆)的或由损坏脑物质的疾病(如神经梅毒或动脉硬化)引起的智力恶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