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神经官能症、更年期综合症以及脑动脉硬化所致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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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租份为,每粒含盐酸普鲁卡因100mg、维生素B6 30mg、肌醇20mg、谷氨酸30mg。 |
人工牛黄,琥珀,蒲公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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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红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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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402 |
国药准字Z21020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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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神经官能症、更年期综合症以及脑动脉硬化所致的症状。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息风止痛。用于外感热病,高热神昏,惊风抽搐,肝阳眩晕,耳鸣头痛,心烦不寐及癫痫狂躁,对精神颁裂症有一定的抗复发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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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2次,连续服用12天为1个疗程,停药18天可继续服用下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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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患者可发生头晕、恶心、嗜睡或兴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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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用。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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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神经官能症、更年期综合症以及脑动脉硬化所致的症状。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息风止痛。用于外感热病,高热神昏,惊风抽搐,肝阳眩晕,耳鸣头痛,心烦不寐及癫痫狂躁,对精神颁裂症有一定的抗复发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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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本说明书给药。营养不良、饥饿状态易出现毒性反应,应予减量。 2.本品不能与硫铵类。对氨基苯甲酸、毒扁豆碱及新斯的明等同时服用。 |
凡属虚证及低血压者慎用,孕妇忌服,服药期间忌酸辣、油腻等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