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中、老年记忆减退和脑血管病后的记忆减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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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拉西坦。 |
石杉碱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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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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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459 |
国药准字H19990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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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中、老年记忆减退和脑血管病后的记忆减退。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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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一次0.2g(1粒),一日3次,疗程1~2个月,或遵医嘱。根据病情和药后反应,用量和疗程可酌情增减。 |
本品口服。一次0.1~0.2mg,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0.45mg,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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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可见口干、食欲减退、便秘、头昏、嗜睡,停药后消失,偶有兴奋躁动和全身皮疹的报道 |
癫痫、肾功能不全、机械性肠梗阻、心绞痛等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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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常用剂量为:70以上老人,每次0.1克,一日3次。70以下老人,每次0.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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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中、老年记忆减退和脑血管病后的记忆减退。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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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出汗、胃肠道不适、视力模糊、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停药后缓解、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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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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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心动过缓、支气管哮喘者慎用。 2、本品为可逆性ACHE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