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胶补血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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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益气补血。用于久病体弱,气虚血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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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胶、熟地黄、党参、黄芪、枸杞子、白术,辅料为蜂蜜。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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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众源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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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0663 |
国药准字H3402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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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补血。用于久病体弱,气虚血亏。 |
1.用于防治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克山病患者发生心源性休克时,可用大剂量本品治疗。2.用于慢性铁中毒的治疗(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络合,使铁排出加速)。3.用于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治疗有效。4.用于治疗肝硬化、急性肝炎和砷、汞、铅、苯等慢性中毒时肝脏的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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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克,早晚各一次。 |
口服。 用于补充维生素C:成人一日1片。 用于治疗维生素C缺乏: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儿童一日1~3片。至少服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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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维生素C以空腹服用为宜,但要注意患有消化道溃疡的病人最好慎用,以免对溃疡面产生刺激,导致溃疡恶化、出血或穿孔。 2肾功能较差的人不宜多服维生素C。若长期超剂量服用维生素C有可能引起胃酸过多,胃液反流,甚至导致泌尿系统结石。尤其是肾亏的人更应少服维生素C。 3大量服用维生素C后不可突然停药,如果突然停药会引起药物的戒断反应,使症状加重或复发,应逐渐减量直至完全停药。 4维生素C不宜与异烟肼、氨茶碱、链霉素、青霉素及磺胺类药物合用;否则,会使上述药物因酸性环境而疗效降低或失效。 5维生素C对维生素A有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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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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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妊娠妇女每日大量摄入本品可能对胎儿有害,但未经动物实验证实。 老人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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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益气补血。用于久病体弱,气虚血亏。 |
1.用于防治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克山病患者发生心源性休克时,可用大剂量本品治疗。2.用于慢性铁中毒的治疗(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络合,使铁排出加速)。3.用于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治疗有效。4.用于治疗肝硬化、急性肝炎和砷、汞、铅、苯等慢性中毒时肝脏的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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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维生素C在体内参与多种反应,如参与氧化还原过程,在生物氧化和还原作用以及细胞呼吸中起重要作用。从组织水平看,维生素C的主要作用是与细胞间质的合成有关。包括胶原,牙和骨的基质,以及毛细血管内皮细胞间的接合物。因此,当维生素C缺乏所引起的坏血病时,伴有胶原合成缺陷,表现为创伤难以愈合,牙齿形成障碍和毛细血管破损引起大量瘀血点,瘀血点融合形成瘀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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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气血双补之药,性质较粘腻,有碍消化,故咳嗽痰多,脘腹胀痛,纳食不消,腹胀便溏者忌服。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或其制剂。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药物治疗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便溏者应去医院就诊。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