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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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胡黄连、黄芩、黄柏、龙胆、柴胡、木贼、密蒙花、茺蔚子、决明子(炒)、石决明(煅)、鲜羊肝等14味。 |
茵陈、龙胆、猪胆膏、栀子、黄芩、当归、白芍(炒)、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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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四环澳康药业有限公司 |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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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664 |
国药准字Z35020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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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清热,利湿。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尿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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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g,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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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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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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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清热,利湿。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尿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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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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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平时有头痛、眼胀、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5.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