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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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胡黄连、黄芩、黄柏、龙胆、柴胡、木贼、密蒙花、茺蔚子、决明子(炒)、石决明(煅)、鲜羊肝等14味。 |
五味子、茵陈、白芍、碳酸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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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四环澳康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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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664 |
国药准字Z20054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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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清热利胆,平肝养血,降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用于治疗性慢性肝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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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g,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次3次。4周为一疗程。肝功能正常后再服两个疗程,药量可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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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恶心,腹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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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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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清热利胆,平肝养血,降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用于治疗性慢性肝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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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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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平时有头痛、眼胀、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5.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本品是中西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清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罗列与所含化学药品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 本品含有碳酸钙,以下为单独服用碳酸钙的注意事项与药物相互作用。(详细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