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各型癫痫。也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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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丙戊酸镁。 |
活性成份:盐酸氟桂利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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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颐生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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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890013 |
国药准字H20103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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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各型癫痫。也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
1、脑供血不足,椎动脉缺血,脑血栓形成后等。2、耳鸣,脑晕。3、偏头痛预防。4、癫痫辅佐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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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抗癫痫,小剂量开始,一次200mg,一日2~3次,逐渐增加至一次 300~...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粒,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7天连续给药5天(剂量同上)、停药2天。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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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有恶心,呕吐,畏食,腹泻等,少数可出现嗜睡,震颤,共济失调,脱发,异常兴奋与烦躁不安等,偶见过敏性皮疹,血小板减少或血小板聚集抑制引起异常出血,白细胞减少或中毒性肝损害。 |
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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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本品可泌入乳汁,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6岁以下儿童慎用。 老年用药:视病情酌情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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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各型癫痫。也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
1、脑供血不足,椎动脉缺血,脑血栓形成后等。2、耳鸣,脑晕。3、偏头痛预防。4、癫痫辅佐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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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抗癫痫作用可能与竞争性抑制γ-氨基丁酸转移酶,使其代谢减少而提高脑内γ-氨基丁酸的含量有关。对各种不同因素引起的惊厥均有不同程度的对抗作用。 |
(1)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有:①嗜睡和疲惫感为最常见。②长期服用者可以出现抑郁症,以女性病人较常见。③椎体外系症状,表现为不自主运动、下颔运动障碍、强直等。多数用药3周后出现,停药后消失。老年人中容易发生。④少数病人可出现失眠,焦虑等症状。(2)消化道症状表现为:胃部烧灼感,胃纳亢进,进食量增加,体重增加。(3)其他:少数病人可出现皮疹,口干,溢乳,肌肉酸痛等症状。但多为短暂性,停药可以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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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慎用,血小板减少症患者慎用。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血小板计数。 2.出现意识障碍,肝功能异常,胰腺炎等严重不良反应,应停药。 3.本品发生不良反应往往与血药浓度过高(>120mg/ml)有关,故建议有条件的医院,最好进行血药度检测。 |
1.用药后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2.严格控制药物应用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4.由于本制剂可随乳汁分泌,虽然尚无致畸和对胚胎发育有影响的研究报告。但原则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用此药。5.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