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由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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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霉素。 |
本品主要成分是头孢克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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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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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367 |
国药准字H20093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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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由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
对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中从头孢克肟敏感菌引起的以下感染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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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滴眼,每次1-2滴,一日3-5次。 |
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口服,每次50~100mg(效价),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体重、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200mg(效价),一日二次。小儿,口服,每次1.5~3mg(效价)/㎏(体重),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症状适当增减,对于重症患者,每次可口服6mg(效价)/㎏(体重),一日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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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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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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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由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
对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中从头孢克肟敏感菌引起的以下感染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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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 2.口腔苦味。 3.偶见儿童使用后出现再生不良性障碍性贫血。 |
在总病例12879例中,发现包括临床检查值异常在内共294例(2.58%)的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包括腹泻等消化道症状112例(0.87%),皮疹等皮肤症状29例(0.23%),另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78例(0.61%),GOT升高58例(0.45%),嗜酸细胞增多26例(0.20%)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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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3.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
1.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 2.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 3.下列患者慎重给药: (1)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史的患者。 (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 (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 (4)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因时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 4.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 5.不要将牛奶﹑果汁等与药混合后放置。 6.对临床检验结果的影响: (1)除试纸反应以外,对斑氏(Benedict)试剂﹑亚铁(Fehling)试剂﹑尿糖试药丸(Clinitest)进行尿糖检查,有假阳性出现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2)有出现直接库姆斯试验阳性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