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由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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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霉素。 |
阿奇霉素 分子式:C38H72N2O12 分子量: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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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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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367 |
国药准字H20094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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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由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 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 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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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滴眼,每次1-2滴,一日3-5次。 |
将本品倒入杯中加入适量凉开水溶解摇匀后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成人用量: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5g顿服第2~5日一日0.25g顿服;或一日0.5g顿服连服3日小儿用量:1.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10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25g)或按如下方法给药:体重(kg)首日第2~5日15~250.2g顿服0.1g顿服26~350.3g顿服0.15g顿服36~450.4g顿服0.2g顿服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连用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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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阿奇霉素、红霉素或其他任何一种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哺乳期妇女应用须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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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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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治疗小于6个月小儿中耳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及小于2岁小儿咽炎或扁桃体炎的疗效与安全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哺乳期妇女须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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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由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 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 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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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 2.口腔苦味。 3.偶见儿童使用后出现再生不良性障碍性贫血。 |
阿奇霉素为15元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体外试验证明阿奇霉素对临床上多种常见致病菌有抗菌作用包括:革兰阳性需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酿脓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白喉(棒状)杆菌本品对于耐红霉素的革兰阳性细菌包括粪链球菌(肠球菌)以及耐甲氧西林的多种葡萄球菌菌株呈现交叉耐药性革兰阴性需氧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摩拉菌不动杆菌属耶尔森菌属嗜肺军团菌百日咳杆菌副百日咳杆菌志贺菌属巴斯德菌属霍乱弧菌副溶血性杆菌类志贺吡邻单胞菌本品对下列革兰阴性菌的活性视菌株而定并需作敏感性测定:大肠埃希菌伤寒沙门菌肠肝菌属亲水性单胞菌克雷白菌属厌氧菌:脆弱类杆菌类杆菌属产气荚膜杆菌消化链球菌属坏死梭杆菌痤疮丙酸杆菌性传播疾病微生物:梅毒螺旋体淋病奈瑟菌杜克嗜血杆菌其他微生物:包括特南包柔螺旋体(Lyme病体)肺炎支原体人型支原体解脲支原体沙眼衣原体卡氏肺孢子虫鸟分枝杆菌属弯曲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德杆菌下列革兰阴性菌通常是耐药的:变形杆菌属沙雷菌属摩根杆菌假单胞杆菌作用机制与红霉素相同主要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单位结合抑制依赖于RNA的蛋白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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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3.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
1.进食可影响阿奇霉素的吸收,故需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口服; 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3.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evous-Jo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5.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