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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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黄连、胡黄连、黄芩、黄柏、龙胆、柴胡、青皮(醋炒)、木贼、密蒙花、茺蔚子、决明子(炒)、石决明(煅)、夜明砂、鲜羊肝。辅料为蜂蜜和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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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天奇中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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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211 |
国药准字Z20093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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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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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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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性味苦寒,久服易伤脾胃,故凡脾胃虚弱者不宜久服,孕妇及有胃寒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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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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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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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辛辣刺激食物,忌鱼、虾等腥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