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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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红霉素5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波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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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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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968 |
国药准字J2016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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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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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本品依病情轻重程度,每日3~5次或更多次,每次一滴,滴入眼睑内,于白天和睡觉前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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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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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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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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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革兰阳性细菌和沙眼衣原体有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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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0分钟后才可佩戴。2.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按照说明方法使用,由于使用凝胶后形成斑点状物,本品还是有可能影响视力约5分钟,因此患者应该在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加以小心。3.未打开包装的药品保质期为36个月。过期后,不可以使用(参见外部标识和管的折叠处)。开封后28天,残留的眼胶必须弃去。4.本品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