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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克洛干混悬剂

头孢克洛干混悬剂

处方药 非医保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下列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中耳炎: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咽炎和扁桃体炎: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尿道感染(包括肾盂肾炎和膀胱炎):由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门氏杆菌属和凝固酶阴性的葡萄球菌引起。 注:头孢克洛对急性和慢性尿道感染都有效。 皮肤和皮肤组织感染:由金葡球菌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 应进行适当的组织培养和敏感性研究。以测定致病菌对头孢克洛的敏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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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克洛干混悬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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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头孢克洛干混悬剂
头孢克洛干混悬剂
H头孢拉定胶囊
H头孢拉定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活性成分为头孢克洛。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拉定。 化学名称:(6R,7R)-7-[(R)-2-氨基-2-(1,4-环己二烯-1-基)乙酰氨基]-3-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 分子式:C16H19N3O4S 分子量:349.40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23354

国药准字H4602059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治疗下列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中耳炎: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咽炎和扁桃体炎: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尿道感染(包括肾盂肾炎和膀胱炎):由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门氏杆菌属和凝固酶阴性的葡萄球菌引起。 注:头孢克洛对急性和慢性尿道感染都有效。 皮肤和皮肤组织感染:由金葡球菌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 应进行适当的组织培养和敏感性研究。以测定致病菌对头孢克洛的敏感性。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感染、消化道感染、胆囊炎、败血症、脑膜炎等。

用法用量

本品适宜空腹口服。将本品加入适量(20-30ml)热水中,经振荡完全后服用。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小儿一般按体重一日20mg/kg,分3次给予,严重感染可增至40mg/kg,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副作用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适用于治疗下列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中耳炎: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咽炎和扁桃体炎: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尿道感染(包括肾盂肾炎和膀胱炎):由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门氏杆菌属和凝固酶阴性的葡萄球菌引起。 注:头孢克洛对急性和慢性尿道感染都有效。 皮肤和皮肤组织感染:由金葡球菌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 应进行适当的组织培养和敏感性研究。以测定致病菌对头孢克洛的敏感性。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感染、消化道感染、胆囊炎、败血症、脑膜炎等。

药理作用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接受头孢菌素类药物(包括头孢拉定)以及其他广谱抗生素治疗的患者曾发生过伪膜性肠炎;因此对于接受抗菌治疗时发生腹泻的患者,应考虑其是否发生伪膜性肠炎,这一点非常重要。对于肠炎症状较轻的患者,停药后症状有可能缓解;对于中度或重度的患者应根据患者的症状采取措施。3.应用所有抗菌素(包括本品)几乎都有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CDAD)的报告,且严重程度范围可从轻度腹泻到致命性结肠炎。在应用抗菌素后所发生腹泻的患者中,必须考虑CDAD。因为CDAD可发生在应用抗菌素后2个月中,所以必须仔细地追溯病史。一旦怀疑或者确认患者发生了CDAD,可能需要停止患者正在接受的抗菌素(对艰难梭菌有直接抑制作用的抗菌素除外)。4.使用含β-内酰胺的药物治疗可引起脑病(例如,意识错乱、意识障碍、癫痫、运动障碍);特别是肾功能不全患者和β-内酰胺过量服用者。5.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已知或怀疑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因为头孢拉定在血清或组织中会有蓄积,应进行密切的临床观察和进行相应的实验室检查,并根据肾功能不全的程度对用药剂量进行适当调整(参见用法用量)。国内上市后不良反应报道使用本品可能导致血尿,儿童是发病的易感人群,故肾功能减退和儿童患者应用本品应谨慎并在监测下用药。6.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如果采用酶学检测方法(如,Clinistix®和Tes-Tape®)进行尿糖检测时,则不会出现假阳性结果。与其他的头孢菌素类药物相似,很少有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的报告。7.与其他抗生素一样,长期使用本品会导致非敏感性微生物的过度生长。8.若内包装开封或破损,请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