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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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详见说明书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托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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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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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270 |
国药准字H32023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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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治疗高血压和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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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每日一次,餐前15分钟口服。用量推荐剂量为每次10mg,根据病人的个体反应可增至每次20mg。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1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不满意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1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患者,初始剂量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小儿常用量:降压或治疗心力衰竭,按体重0.3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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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18岁以下患者禁用;2.对二氢吡啶类过敏者禁用;3.妊娠和哺乳期妇女不应服用。育龄妇女在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时禁用;4.左心室传出通道阻滞,未经治疗的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有严重肾脏或肝脏疾病,以及在一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塞的患者禁用。 |
1.较常见的有:(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3)咳嗽。(4)味觉迟钝。2.较少见的有:(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予警惕。(4)心率快而不齐。(5)面部潮红或苍白。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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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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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能通过胎盘,可危害胎儿,检出怀孕应立即停用本品。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儿童用药:曾有报告本品用于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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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治疗高血压和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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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生物利用度不受年龄和肝硬化的影响,但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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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患有轻度至中度肝脏或肾脏疾病,或正在进行透析治疗者,请告知医生,以便适当地调整剂量。患有其它心脏病或需安装起搏器者,应告知医生,以便医生在处方前应考虑这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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