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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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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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左氧氟沙星。化学名称:(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H-吡啶骈【1,2,3-de】-【1,4】-苯骈口恶嗪-6-羧酸盐酸盐一水合物 |
环孢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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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利祥制药有限公司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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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573 |
国药准字H1096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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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 |
适用于预防同种异体肾,肝,心,骨髓等器官或组织移植所发生的排斥反应,也适用于预防及治疗骨髓移植时发生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本品常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联合应用,以提高疗效。近年来有报道试用于治疗眼色素层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及难治性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银屑病,难治性狼疮肾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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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将本品滴入患眼的结膜囊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推荐疗程:细菌性结膜炎7天... |
成人口服常用量:开始剂量按体重每日12-15mg/kg,1~2周后逐渐减量,一般每周减少开始用药量的5%,维持量约为每日5~10mg/kg。对作移植术的患者,在移植前4~12小时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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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缺乏有关本品的药物相互作用资料。但是,已经证明某些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可增加茶碱的血药浓度,干扰咖啡因的代谢,增加口服抗凝药华法林及其衍生物的作用,如果同服环孢菌素,患者可能会有一过性血清肌酐升高。 |
1有病毒感染时禁用本品:如水痘,带状疱疹等。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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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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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量可按或稍大于成人剂量计算。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进入乳汁。对哺乳的婴儿可产生高血压、肾毒性、恶性肿瘤等不良作用的潜在危险性,故用本品期间不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易合并肾功能不全,故应慎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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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 |
适用于预防同种异体肾,肝,心,骨髓等器官或组织移植所发生的排斥反应,也适用于预防及治疗骨髓移植时发生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本品常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联合应用,以提高疗效。近年来有报道试用于治疗眼色素层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及难治性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银屑病,难治性狼疮肾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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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左氧氟沙星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两倍,它的主要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细菌拓朴异构酶Ⅳ及DNA旋转酶(均为Ⅱ型拓朴异构酶)的活性,阻碍细菌DNA的复制而达到抗菌作用。左氧氟沙星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大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白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沙门氏菌属、枸橼酸杆菌、不动杆菌属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流感嗜血杆菌、淋球菌等革兰阴性细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部分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和军团菌、支原体、衣原体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但对厌氧菌和肠球菌的作用较差。遗传毒性:左氧氟沙星Ames试验、CHO/HGPRT突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大鼠程序外DNA合成试验(UDS)、小鼠体内姐妹染色体交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体外CHL细胞株染色体畸变试验、CHL/IU细胞株姐妹染色体交换试验结果均为阳性。生殖毒性:大鼠妊娠前、妊娠初期经口给药剂量达360mg/kg(相当于眼科临床上最大推荐剂量的2900倍)时,对雌、雄动物的生殖能力和胎儿均未见影响。大鼠在器官形成期给药,剂量达90mg/kg时, |
环孢素为一新型的T淋巴细胞调节剂,能特异性地抑制辅助T淋巴细胞的活性,但并不抑制T淋巴细胞,反而促进其增殖。本品亦可抑制B淋巴细胞的活性:本品还能选择性抑制T淋巴细胞所分泌的白细胞介素-2,?-干扰素,亦能抑制单核,吞噬细胞所分泌的白细胞介素-l。在明显抑制宿主细胞免疫的同时,对体液免疫亦有抑制作用。能抑制体内抗移植物抗体的产生,因而具有抗排斥的作用。本品不影响吞噬细胞的功能,不产生明显的骨髓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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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用于结膜下注射,也不能直接滴入眼睛前房内。 |
1.本品经动物实验证明有增加致癌的危险性。在人类虽也有并发淋巴瘤,皮肤恶性肿瘤的报告,但尚无导致诱变性的证据。 2.本品可以通过胎盘。应用2~5倍于人类的剂量对鼠,兔胚胎及胎儿可产生毒性,但按人类常规剂量用药,未见到该类动物的胚胎有致死或致畸的发生。 3.下列情况慎用:肝功能不全,高钾血症,感染,肠道吸收不良,肾功能不全,对服本品不耐受等。 4.对诊断的干扰: 1.用本品最初几日,血尿素氮及肌酐可升高,这并不一定表明是肾脏移植的排斥反应; 2.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SGOT)],淀粉酶,碱性磷酸酶,血胆红素可因本品对肝脏的毒性而升高; 3.血清镁浓度可减低,此与本品的肾毒性有关; 4.血清钾,血尿酸可能升高。 5.若本品已引起肾功能不全或有持续负氮平衡,应立即减量或至停用。 6.若发生感染,应立即用抗生素治疗,本品亦应减量或停用。 7.若移植发生排斥,本品剂量应加大。 8.在预防治疗器官或组织移植排斥反应及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方面,本品的剂量常因治疗的疾病,个体差异,用本品后的血药浓度不相同而并不完全统一,小儿对本品的清除率较快,故用药剂量可适当加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