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真菌感染引起的皮肤癣病,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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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中含硝酸益康唑100mg,丙酸倍氯米松1mg。 |
本品每毫升含硝酸益康唑1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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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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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466 |
国药准字H4402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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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真菌感染引起的皮肤癣病,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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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皮肤念珠菌病及癣,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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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皮肤结核、疱疹、水痘、皮肤化脓性感染、溃疡、以上烫伤、冻伤、湿疹性外耳道炎等患者禁用。 |
妊娠头3个月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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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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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真菌感染引起的皮肤癣病,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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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可出现局部刺激,偶见过敏反应。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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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用于皮肤结核﹑疱疹﹑水痘﹑皮肤化脓性感染﹑溃疡﹑以上烫伤﹑冻伤﹑湿疹性外耳道炎等。 2.不宜长期用于面部﹑外阴等处。 3.不宜长期封包给药,因易引起红斑﹑丘疹﹑水痘等刺激症状,此时应减少用药量。 4.本品不能用于眼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