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症、角膜软化、皮肤粗糙角化。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维生素A醋酸酯。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K1,其化学名称为2―甲基―3―(3、7、11、15―四甲基―2―十六碳烯基)―1,4-萘二酮的反式和顺式异构体混合物。 |
|
生产企业 |
青岛双鲸药业有限公司 |
芜湖康奇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082 |
国药准字H3402178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症、角膜软化、皮肤粗糙角化。 |
用于维生素k缺乏引起的出血,如梗阻性黄疸、胆瘘、慢性腹泻等所致出血,香豆素类、水杨酸钠等所致的低凝血酶原血症,新生儿出血以及长期应用广谱抗生素所致的体内维生素k缺乏。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粒。 |
1低凝血酶原血症:肌内或深部皮下注射,每次10mg,每日1-2次,24小时内总量不超过40mg。2预防新生儿出血:可于分娩前12-24小时给母亲肌注或缓慢静注2-5mg。也可在新生儿出生后肌内或皮下注射0.5-1mg,8小时后可重复。3本品用于重症患者静注时,给药速度不应超过1mg/分。 |
|
副作用 |
1.按推荐剂量服用,无不良反应。如一日10万单位以上、连服6个月可引起慢性中毒,表现为食欲缺乏、呕吐、腹泻、皮肤发痒、干燥和脱屑、颅内压增高。 |
严重肝脏疾患或肝功不良者禁用。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出血症;肌肉或皮下注射,每次1mg,8小时后可重复给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通过胎盘,故对临产孕妇应尽量避免使用。 |
|
成分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症、角膜软化、皮肤粗糙角化。 |
用于维生素k缺乏引起的出血,如梗阻性黄疸、胆瘘、慢性腹泻等所致出血,香豆素类、水杨酸钠等所致的低凝血酶原血症,新生儿出血以及长期应用广谱抗生素所致的体内维生素k缺乏。 |
|
药理作用 |
维生素A具有维持上皮组织如皮肤、结膜、角膜等正常功能的作用,参与体内许多氧化过程,尤其是不饱和脂肪酸的氧化。维生素A不足时,则骨骼生长不良,生殖功能衰退,过度角化,皮肤粗糙、干燥,眼结膜表层角化、脱屑,引起干眼症及角膜软化。 |
本品为维生素类药。维生素k是肝脏合成因子Ⅱ、Ⅶ、Ⅸ、Ⅹ所必须的物质。维生素k缺乏可引起这些凝血因子合成障碍或异常,临床可见出血倾向和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
|
注意事项 |
1.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得超量服用。 |
1有肝功能损伤的患者,本品的疗效不明显,盲目加量可加重肝损伤。2本品对肝素引起的出血倾向无效。外伤出血无必要使用本品。3本品用于静脉注射宜缓慢,给药速度不应超过1mg/分。4本品应避免冻结,如有油滴析出或分层则不宜使用,但可在避光条件下加热至70-80℃,振摇使其自然冷却,如澄明度正常则仍可继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