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眼疲劳等眼部不适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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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维生素B12 。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司帕沙星 化学名称为:5-氨基-1-环丙基-7-(顺式-3,5-二甲基-1-哌嗪基)-6,8-二氟-1,4-二氢-4-氧代-3-喹啉羧酸 分子式:C19H22F2N4O3 分子量:39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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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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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090131 |
国药准字H10980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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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眼疲劳等眼部不适症状。 |
本品可用于由敏感菌引起的轻、中度感染,包括: 1.呼吸系统感染: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中耳炎、副鼻窦炎、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等; 2.肠道感染:如细菌性痢疾、伤寒、感染性肠炎、沙门菌肠炎等; 3.胆道感染:如胆囊炎、胆管炎等; 4.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如膀胱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非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子宫颈炎、前庭大腺炎等及由溶脲脲原体、沙眼衣原体所致的泌尿生殖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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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3次,每次2―3滴,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口服成人一次0.1~0.3g,最多不超过0.4g,一日1次,疗程一般5~10日,可据病种及病情适当增减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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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耐受性好,不良反应较少见,偶见过敏反应。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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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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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喹诺酮类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氟喹诺酮类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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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眼疲劳等眼部不适症状。 |
本品可用于由敏感菌引起的轻、中度感染,包括: 1.呼吸系统感染: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中耳炎、副鼻窦炎、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等; 2.肠道感染:如细菌性痢疾、伤寒、感染性肠炎、沙门菌肠炎等; 3.胆道感染:如胆囊炎、胆管炎等; 4.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如膀胱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非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子宫颈炎、前庭大腺炎等及由溶脲脲原体、沙眼衣原体所致的泌尿生殖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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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系广谱抗菌药,对革兰阳性细菌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粪肠球菌有明显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菌大肠埃希菌、克雷白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副溶血弧菌、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假单胞菌属、不动杆菌属、奈瑟菌属(淋病奈瑟菌等)亦具有很好的抗菌作用。本品还对支原体、衣原体、军团菌、厌氧菌包括脆弱类杆菌和分枝杆菌属也有很好的抗菌作用。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DNA合成过程中的DNA旋转酶的作用而起杀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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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述人员应在就诊后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1)眼疼痛剧烈者。 (2)曾因眼药引起过敏者。 2.使用时需注意的事项: (1)用于小儿时,需在保护者的监督指导下使用。 (2)如果发现本品出现浑浊,则不要使用。 (3)不得做软隐形眼镜的安装液或安装隐形眼镜时使用。 (4)本品只用于滴眼。 3.使用时或使用后应注意的事项: (1)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充血、搔痒、肿胀等过敏症状时,需终止使用,并到医院就诊。 (2)使用本品后症状未见改善时,要终止使用,并到医院就诊。 4.保管及注意事项: (1)保管于小儿手拿不到的场所。 (2)避免阳光直射,密闭盖子,尽可能放在阴凉处保存。 (3)为防止污染,应尽量不与别人通用。 |
1.光敏患者慎用或禁用; 2.用药期间,应尽可能避免接触日光、暴晒。若有光敏症状产生,如皮疹、瘙痒、水疱等,必须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治疗; 3.肝、肾功能异常者应慎用或适当降低剂量; 4.有癫痫史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慎用; 5.可能有QT延长的患者,如心脏病患者(心律失常、缺血性心脏病等)、低钾血症、低镁血症,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者等,应慎用本品; 6.高龄者慎用本药,若使用应适当降低用量; 7.与牛奶、食物同服不影响本品的吸收; 8.服用本品后分枝结核杆菌检查可能呈假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