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鼻塞通滴鼻液
辽宁千里明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通窍。用于急性鼻炎,慢性单纯性鼻炎所致的鼻塞、流涕。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甜瓜蒂、羟苯乙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波姆 |
|
生产企业 |
辽宁千里明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117 |
国药准字J2016000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通窍。用于急性鼻炎,慢性单纯性鼻炎所致的鼻塞、流涕。 |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
|
用法用量 |
外用。滴鼻,患者坐位或仰卧位,头后仰,将药液滴入鼻腔内,一次1~2滴,一日2次,... |
本品依病情轻重程度,每日3~5次或更多次,每次一滴,滴入眼睑内,于白天和睡觉前使...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
|
禁忌 |
|
|
|
成分 |
清热解毒,消肿通窍。用于急性鼻炎,慢性单纯性鼻炎所致的鼻塞、流涕。 |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部分患者滴药后有鼻腔干燥、轻度烧灼感、打喷嚏、鼻涕增多等反应,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孕妇禁用;请遵照使用说明用药,勿超量滴药。 |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0分钟后才可佩戴。2.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按照说明方法使用,由于使用凝胶后形成斑点状物,本品还是有可能影响视力约5分钟,因此患者应该在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加以小心。3.未打开包装的药品保质期为36个月。过期后,不可以使用(参见外部标识和管的折叠处)。开封后28天,残留的眼胶必须弃去。4.本品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