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拉定,其化学名为(6R,7R)-7R)-2-氨基-2-11,4-3E;F己烯基)艺酰氨基]-3-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 |
3-【【(4-甲基-1-哌嗪基)亚氨基】甲基】-利福霉素。 |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938 |
国药准字H3102110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1粒-2粒,每6小时1次,感染较严童者一次可增至1g(4粒),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16粒)。小儿常用量:按体重一次6.25—12.5mg/kg,每6小时一次。 |
1. 抗结核治疗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3-4粒),空腹顿服,每... |
|
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1.消化道反应 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轻,发生率也较低,约6%。恶心、呕吐、腹泻、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药疹发生率约1%~3%,伪膜性肠炎、嗜酸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周围血象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减少等见于个别患者。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
利福平为利福霉素类半合成广谱抗菌药,对多种病原微生物均有抗菌活性。该药对结核分枝杆菌和部分非结核分枝杆菌(包括麻风分枝杆菌等)在宿主细胞内外均有明显的杀菌作用。利福平对需氧革兰阳性菌具良好抗菌作用,包括葡萄球菌产酶株及甲氧西林耐药株、肺炎链球菌、其他链球菌属、肠球菌属、李斯特菌属、炭疽杆菌、产气荚膜杆菌、白喉杆菌、厌氧球菌等。对需氧革兰阴性菌如脑膜炎奈瑟球菌、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球菌亦具高度抗菌活性。利福平对军团菌属作用亦良好,对沙眼衣原体、性病淋巴肉芽肿及鹦鹉热等病原体均具抑制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儿童用药】可能导致血尿、儿童是发病的易感人群,儿童患者应用本品应谨慎并在监测下用药。 |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婴儿、3个月以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