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安神。用于神经衰弱和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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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首乌藤、大枣。辅料为:淀粉。 |
本品活性成份为石杉碱甲,辅料为淀粉、乳糖、滑石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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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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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255 |
国药准字H2003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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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安神。用于神经衰弱和失眠。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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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0.1mg~0.2mg(2~4粒),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0.45mg(9粒),疗程1-2月。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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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一般无严重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可有头晕、恶心、呕吐、出汗、便秘、失眠等,一般不需处理或减少服用剂量即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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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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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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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安神。用于神经衰弱和失眠。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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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宜餐后服。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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