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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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溴吡斯的明。 |
卡巴拉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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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中西三维药业有限公司 |
NovartisFarmaceutica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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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867 |
H20181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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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
轻至中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帕金森病痴呆、脑血管病后痴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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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般成人为60~120mg(1~2片),每3~4小时口服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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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见的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痉挛、汗及唾液增多等。较少见的有尿频、缩瞳。2、接受大剂量治疗的重症肌无力病人,常出现精神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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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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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
轻至中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帕金森病痴呆、脑血管病后痴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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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为可逆性的抗胆碱酯酶药,能抑制胆碱酯酶的活性,使胆碱能神经末梢释放的乙酰胆碱破坏减少,突触间隙中乙酰胆碱积聚,出现毒覃碱样(M)和烟碱样(N)胆碱受体兴奋作用。此外,对运动终板上的烟碱样胆碱受体(N2受体)有直接兴奋作用,并能促进运动神经末梢释放乙酰胆碱,从而提高胃肠道、支气管平滑肌和全身骨骼肌的肌张力,作用虽较溴化新斯的明弱但维持时间较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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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术后肺不张或肺炎及孕妇慎用。2.本品吸收、代谢、排泄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其药量和用药时间应根据服药后效应而定。 |
本品对心血管系统不产生副作用。同其它拟胆碱药一样,对病窦综合征或伴严重心律失常患者应慎用。胆碱能样刺激作用可引起胃酸分泌增加。尽管无临床研究资料表明本品能明显加重溃疡病患者的症状,但治疗时该类患者应小心用药。有呼吸系统疾病病史或正在发病的患者服用本品治疗后能产生异常临床表现,或使原来症状和体征加重的临床经验不多,但同其它拟胆碱药一样,对这类患者应慎用。急性支气管哮喘患者服用本品的临床经验尚待进一步研究。拟胆碱药可以加重尿道梗阻和痉挛。虽然在治疗中未发现这种病例,但对此类患者应小心服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