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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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洛美沙星功能主治/适应症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氯已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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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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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675 |
国药准字H11021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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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 |
用于牙龈炎、口腔黏膜炎、咽炎及牙科手术后控制口腔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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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 |
含漱。成人:一次10毫升;儿童:一次5毫升,一次含嗽2~5分钟后吐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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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
1.牙周炎患者禁用。2.门牙填补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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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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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 |
用于牙龈炎、口腔黏膜炎、咽炎及牙科手术后控制口腔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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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对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志贺菌属、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对本品亦呈现高度敏感;对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亦有一定的抗菌作用。本品通过作用于细菌细胞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起杀菌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或口腔黏膜浅表脱屑。2.长期使用能使口腔黏膜表面和牙齿着色,舌苔变黑,味觉改变,咽部烧灼感,停药后可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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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
1.避免接触眼睛。2.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应吐出,不得咽下。3.含漱3日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