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需要迅速利尿或不能口服利尿的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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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拉塞米。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羔羊胃提取物(凝乳酶,蛋白酶,粘蛋白,双歧因子等多种生物活性成份),维生素B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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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斯达制药有限公司 |
新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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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223 |
国药准字H65020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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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需要迅速利尿或不能口服利尿的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
用于慢性胃炎(包括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十二指肠溃疡)、胃下垂、胃大部切除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胀满、食欲不振等。对婴儿吐奶和消化不良性腹泻有良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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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充血性心力衰竭所致的水肿、肝硬化腹水:一般初始剂量为5mg或10mg,每日一次缓慢静脉注射,也可以用5%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稀释后进行静脉输注;如疗效不满意,可增加剂量至20mg,每日一次,每日最大剂量40mg,疗程不超过一周。 2、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初始剂量20mg,每日一次,以后根据需要可逐渐增加剂量至最大剂量每日100mg,疗程不超过一周。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只服内容物,一次1粒,一日三次;六个月以下婴儿半粒,一日三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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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肾功能衰竭无尿,肝昏迷前期或肝昏迷,对本品或磺酰脲类过敏,低血压、低血容量、低钾或低钠血症,严重排尿困难(如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 |
临床试验发现个别病例有胃部不适及背部瘙痒感,停药后即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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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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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不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严格按儿童用法用量服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不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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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需要迅速利尿或不能口服利尿的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
用于慢性胃炎(包括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十二指肠溃疡)、胃下垂、胃大部切除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胀满、食欲不振等。对婴儿吐奶和消化不良性腹泻有良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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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痛、眩晕、疲乏、食欲减退、肌肉痉挛、恶心呕吐、高血糖、高尿酸、便秘和腹泻,长期大量使用可能发生水和电解质平衡失调。治疗初期和年龄较大的患者常发生多尿,个别患者由于血液浓缩而引起低血压、精神紊乱、血栓性并发症及心或脑缺血引起心律紊乱、心绞痛、急性心肌梗塞或昏厥等,低血钾可发生在低钾饮食、呕吐、腹泻、过多使用泻药和肝功能异常的患者。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偶见搔痒、皮疹、光敏反应、罕见口干、肢体感觉异常、视觉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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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电解质(特别是血钾)、血糖、尿酸、肌酐、血脂等。 2、本品开始治疗前排尿障碍必须被纠正,特别对老年病人或治疗刚开始时要仔细监察电解质和血容量的不足和血液浓缩的有关症状。 3、肝硬化腹水患者应用本品进行利尿时,应住院进行治疗,这些病人如利尿过快,可造成严重的电解质紊乱和肝昏迷。 4、本品与醛固酮拮抗剂或与保钾药物一起使用可防止低钾血症和代谢性碱中毒。 5、前列腺肥大的患者排尿困难,使用本品尿量增多可导致尿潴留和膀胱扩张。 6、在刚开始用本品治疗或由其它药物转为使用本品治疗或开始一种新的辅助药物治疗时,个别患者警觉状态受到影响(如在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时)。 7、本品必须缓慢静脉注射,本品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后静脉注射,但可根据需要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稀释。 8、如需长期用药建议尽早从静脉给药改为口服给药,静脉给药疗程限于一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怀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使用本品。 10、儿童用药:对儿童患者是否安全有效尚不明确。 11、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与年轻人无区别,但老年患者使用本品初期尤其需要注意监测血压、电解质及有无排尿困难。 12、药物过量: (1)药物过量时,体液和电解质丢失可能导致嗜睡、电解质紊乱和胃肠道症状。 (2)处理:对症及支持疗法,及时补充体液及电解质,对电解质进行动态监测。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用水冲服时,水温不得超过40℃。 3.本品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6以上不稳定。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本品具有限湿性,开封后请注意勿受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