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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康
(肌苷氯化钠注射液)

莱美康 (肌苷氯化钠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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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 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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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康
(肌苷氯化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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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莱美康
(肌苷氯化钠注射液)
莱美康 (肌苷氯化钠注射液)
气管炎丸
气管炎丸
主要成分

化学名:9β-D-核糖次黄嘌呤

麻黄、苦杏仁(去皮炒)、石膏、甘草(蜜炙)、前胡、白前、百部(蜜炙)、紫菀、款冬花(蜜炙)、蛤壳(煅)、葶苈子、化橘红(盐水炙)、桔梗、茯苓、半夏曲(炒)、远志(去心炒焦)、旋覆花、浮海石(煅)、紫苏子(炒)、党参、大枣、五味子(醋炙)、桂枝(炒)、薤白、白芍(酒炙)、桑叶、射干、黄芩、青黛、蒲公英、枇杷叶。辅料为生姜汁、蜂蜜、包衣用滑石粉。

生产企业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1036

国药准字Z110202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 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散寒镇咳,祛痰定喘。用于外感风寒引起的咳嗽,气促哮喘,喉中发痒,痰涎壅盛,胸膈满闷,老年痰喘。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每次0.2~0.6g(以肌苷计),每日1~2次。

口服,一次30粒,一日2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 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散寒镇咳,祛痰定喘。用于外感风寒引起的咳嗽,气促哮喘,喉中发痒,痰涎壅盛,胸膈满闷,老年痰喘。

药理作用

偶见颜面潮红、恶心、胸部灼热感等。

注意事项

1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2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3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切勿使用:(1)药液浑浊或有异物;(2)瓶身或瓶口有细微破裂;(3)有棉絮状菌丝团;(4)封口松动。4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后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