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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康
(肌苷氯化钠注射液)

莱美康 (肌苷氯化钠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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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 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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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康
(肌苷氯化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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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莱美康
(肌苷氯化钠注射液)
莱美康 (肌苷氯化钠注射液)
小儿双清颗粒
小儿双清颗粒
主要成分

化学名:9β-D-核糖次黄嘌呤

人工牛黄、羚羊角、水牛角浓缩粉、厚朴、板蓝根、连翘、拳参、石膏、莱菔子(炒)、荆芥穗、薄荷脑、冰片。辅料:蔗糖。

生产企业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诺迪康威光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1036

国药准字Z1999101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 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清热解毒,表里双解。用于小儿外感属表里俱热证,见发热,流涕,咽红,口渴,便干,溲赤,舌红,苔黄者;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每次0.2~0.6g(以肌苷计),每日1~2次。

开水冲服,周岁以内小儿一次0.5~1袋,一岁至三岁一次1~1.5袋,四岁至六岁一次1.5~2袋,七岁以上一次2~2.5袋,一日3次;重症者于服药后2小时加服一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 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清热解毒,表里双解。用于小儿外感属表里俱热证,见发热,流涕,咽红,口渴,便干,溲赤,舌红,苔黄者;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偶见颜面潮红、恶心、胸部灼热感等。

注意事项

1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2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3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切勿使用:(1)药液浑浊或有异物;(2)瓶身或瓶口有细微破裂;(3)有棉絮状菌丝团;(4)封口松动。4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后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