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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康
(肌苷氯化钠注射液)

莱美康 (肌苷氯化钠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 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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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康
(肌苷氯化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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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莱美康
(肌苷氯化钠注射液)
莱美康 (肌苷氯化钠注射液)
双料喉风散
双料喉风散
主要成分

化学名:9β-D-核糖次黄嘌呤

珍珠、人工牛黄、冰片、黄连、山豆根、甘草、青黛、人中白(煅)、寒水石。

生产企业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1036

国药准字Z4402031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 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清热解毒,消肿利咽。用于肺胃热毒炽盛所致咽喉肿痛,齿龈肿痛。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每次0.2~0.6g(以肌苷计),每日1~2次。

口腔咽喉诸症;喷于患处,一日3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 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清热解毒,消肿利咽。用于肺胃热毒炽盛所致咽喉肿痛,齿龈肿痛。

药理作用

偶见颜面潮红、恶心、胸部灼热感等。

注意事项

1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2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3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切勿使用:(1)药液浑浊或有异物;(2)瓶身或瓶口有细微破裂;(3)有棉絮状菌丝团;(4)封口松动。4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后再用。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咽喉肿痛者,喷药时不要吸气,防止把药粉呛入气管。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