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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康
(肌苷氯化钠注射液)

莱美康 (肌苷氯化钠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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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 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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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康
(肌苷氯化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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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莱美康
(肌苷氯化钠注射液)
莱美康 (肌苷氯化钠注射液)
回春散
回春散
主要成分

化学名:9β-D-核糖次黄嘌呤

人工麝香、人工牛黄、天麻(制)、全蝎(制)、僵蚕(制)、川贝母、半夏(制)、钩藤、胆南星、木香、豆蔻、檀香、陈皮、沉香、枳壳、甘草、天竺黄、朱砂、清宁[大黄、麦芽、槐花、桃叶、黑豆、白术、车前子、侧柏叶、厚朴、半夏(制)、绿豆、陈皮、黄芩、香附(制)、桑枝。

生产企业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1036

国药准字Z2002563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 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清热定惊,驱风祛痰。用于小儿惊风,感冒发热,呕吐腹泻,咳嗽气喘。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每次0.2~0.6g(以肌苷计),每日1~2次。

口服。周岁以内小儿一次0.1g(1/3袋),一岁至二岁一次0.2g(2/3袋),三至四岁一次0.3g(1袋),5岁以上一次0.4 ~0.6g(11—3 ~2袋);一日2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 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清热定惊,驱风祛痰。用于小儿惊风,感冒发热,呕吐腹泻,咳嗽气喘。

药理作用

偶见颜面潮红、恶心、胸部灼热感等。

注意事项

1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2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3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切勿使用:(1)药液浑浊或有异物;(2)瓶身或瓶口有细微破裂;(3)有棉絮状菌丝团;(4)封口松动。4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后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