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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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环丙沙星。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新霉素、地塞米松磷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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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省双科药业有限公司 |
邯郸康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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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981 |
国药准字H20058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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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
主要用于急、慢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急性巩膜炎、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移植术后及眼部机械或化学烧伤处理。本品也可用于外耳炎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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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6次,疗程为6~14日。 |
滴眼,一次2-3滴,一日4-8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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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局部一过性刺激症状。可产生局部灼伤和异物感。此外眼睑水肿﹑流泪﹑畏光﹑视力减低﹑过敏反应等较少见。 |
1.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真菌性角膜溃疡患者禁用。3.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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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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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
主要用于急、慢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急性巩膜炎、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移植术后及眼部机械或化学烧伤处理。本品也可用于外耳炎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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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含地塞米松,长期频繁应用可引起青光眼、白内障、真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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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只用于滴眼。2. 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
1.化脓性角膜溃疡的恢复期在医师指导下慎用。2.长期滴用可致眼内压增高或青光眼,后者可损害视神经,视野缺损和视野损害,并可致晶状体后囊下浑浊的白内障。3.长期滴用可能导致真菌感染。4.角膜、巩膜溃疡者可能引起穿孔。5.运动员慎用。6.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