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以下疾病引起的尿频、尿急、尿痛、排尿困难及尿失禁等症状: 1.下尿路感染性疾病(前列腺炎、膀胱炎、尿道炎等)。 2.下尿路梗阻性疾病(早、中期前列腺增生症,痉挛性、功能性尿道狭窄)。 3.下尿路器械检查后或手术后(前列腺摘除术、尿道扩张、膀胱腔内手术)。 4.尿道综合征。5.急迫性尿失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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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盐酸黄酮哌酯。 |
黄柏、紫草、五倍子、碳酸钠、生石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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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福邦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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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009 |
国药准字Z3202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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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以下疾病引起的尿频、尿急、尿痛、排尿困难及尿失禁等症状: 1.下尿路感染性疾病(前列腺炎、膀胱炎、尿道炎等)。 2.下尿路梗阻性疾病(早、中期前列腺增生症,痉挛性、功能性尿道狭窄)。 3.下尿路器械检查后或手术后(前列腺摘除术、尿道扩张、膀胱腔内手术)。 4.尿道综合征。5.急迫性尿失禁。 |
湿疹、皮炎、痤疮、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脂溢性皮炎、荨麻疹、过敏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瘙痒症、疥疮、蚊虫叮咬、烧伤烫伤、痔疮、外阴瘙痒、脚气、灰指甲、头皮屑、狐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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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2g,一日3~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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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梗阻或出血、贲门失弛缓症、尿道阻塞失代偿者禁用。 2.有神经精神症状者及心、肝、肾功能严重受损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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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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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以下疾病引起的尿频、尿急、尿痛、排尿困难及尿失禁等症状: 1.下尿路感染性疾病(前列腺炎、膀胱炎、尿道炎等)。 2.下尿路梗阻性疾病(早、中期前列腺增生症,痉挛性、功能性尿道狭窄)。 3.下尿路器械检查后或手术后(前列腺摘除术、尿道扩张、膀胱腔内手术)。 4.尿道综合征。5.急迫性尿失禁。 |
湿疹、皮炎、痤疮、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脂溢性皮炎、荨麻疹、过敏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瘙痒症、疥疮、蚊虫叮咬、烧伤烫伤、痔疮、外阴瘙痒、脚气、灰指甲、头皮屑、狐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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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可出现胃部不适、恶心、呕吐、口渴、嗜睡、视力模糊、心悸及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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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泌尿生殖道感染患者,需进行抗感染治疗。 2.青光眼、白内障及残余尿量较多者慎用。 3.勿与大量维生素C或钾盐合用。 4.司机及高空作业人员等禁用。 |
1.使用前应将药物搅匀。2.用药前须把病灶处用生理盐水或纯净水棉球清洗干净,禁用酒精清洗患部。3.病变在主干神经或大血管处,治疗宜慎重,药膏不宜持久放置。4.眼睛周围病灶治疗时宜妥为保护眼睛,切忌药膏入眼。若不慎进入眼睛,请及时用清水冲洗。5.有特发性疤痕疙瘩史患者忌用。6.当病灶周围出现一圈白圈或有轻度潮红水肿时即停止用药,此时已达到治疗目的,应用生理盐水棉球或纯净水棉球将药擦掉。7.用药后病变组织凝固坏死形成的痂,患者不要强行剥离,洗澡、洗脸时应尽量避让,待痂下新生组织长好,让其自然脱落。8.大面积病灶宜分期分批治疗,避免一次治疗药物吸收过多而发生不良反应。9.脱痂初期皮肤粉红或留有色素属正常,患者不必担心,一般2-3个月后即可基本恢复与正常皮肤同色。10.若不小心擦到正常皮肤上,应立即擦洗掉,不宜久留。11.点药时,药膏须均匀一致,药膏点在病灶上,应象堆积在上面一样,点药面积应与病灶面积大小相同。12.若天气寒冷,病灶面积较大的个别患者在治疗后恢复阶段,应注意病灶部位的保暖,避免受冻发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