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阴降火。用于阴虚火旺,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小便短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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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知母、牡丹皮、黄柏、山药、熟地黄、茯苓、山茱萸(制)、泽泻。辅料为蔗糖、乙醇。 |
槟榔、沉香、肉豆蔻、丁香、木香、广枣、制草乌、干姜、荜茇、胡椒、紫硇砂、当归、葶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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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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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14 |
国药准字Z1502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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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降火。用于阴虚火旺,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小便短赤。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嗳气吞酸、腹痛、腹泻、便秘、痢疾、痔疮出血、脱肛、水肿、小便不利、风湿痹痛、腰膝酸软、脚气、遗精、阳痿、早泄、月经不调、带下、产后瘀血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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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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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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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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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阴降火。用于阴虚火旺,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小便短赤。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嗳气吞酸、腹痛、腹泻、便秘、痢疾、痔疮出血、脱肛、水肿、小便不利、风湿痹痛、腰膝酸软、脚气、遗精、阳痿、早泄、月经不调、带下、产后瘀血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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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服。 2.虚寒性病证患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怕冷,手足凉,喜热饮。 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4.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开水或淡盐水送服。 5.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