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发汗解表,散风祛湿。用于感冒风寒,头痛身痛,恶寒无汗,鼻塞流涕,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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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荆芥,防风,羌活,独活,柴胡,前胡,川芎,枳壳,茯苓,桔梗,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倍氯米松。 【成份】 化学名:16β-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氯孕甾-1,4-二烯-3,20-二酮-17,21-二丙酸酯 分子式:C28H37ClO7 分子量:52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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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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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047 |
国药准字H37022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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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发汗解表,散风祛湿。用于感冒风寒,头痛身痛,恶寒无汗,鼻塞流涕,咳嗽。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荨麻疹、湿疹、皮炎、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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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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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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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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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发汗解表,散风祛湿。用于感冒风寒,头痛身痛,恶寒无汗,鼻塞流涕,咳嗽。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荨麻疹、湿疹、皮炎、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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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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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气雾剂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