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本品含抑菌剂苯扎氯铵0.03mg/ml。 |
连翘、金银花、黄芩。 |
|
生产企业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松花江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330 |
国药准字Z1094002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咳嗽、发热、咽痛、头痛、鼻塞、流涕、咳痰、喘息。 |
|
用法用量 |
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静脉滴注。每次每公斤体重60毫克,一日1次,或遵医嘱。临用前,先以适量灭菌注射用水充分溶解,再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500毫升稀释。 |
|
副作用 |
公开文献报道使用结果调查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
成分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咳嗽、发热、咽痛、头痛、鼻塞、流涕、咳痰、喘息。 |
|
药理作用 |
经体外及动物实验,其结果显示,本品对包括引起肺炎的流感病毒(AI)在内的八种病毒,和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在内的十二种致病菌均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另外具有解热和抗炎效应。 |
||
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滴眼用。 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本品与氨基糖苷类(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索)及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白霉素)等配伍时易产生浑浊或沉淀,请勿配伍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