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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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本品含抑菌剂苯扎氯铵0.03mg/ml。 |
苍耳子,辛夷,白芷,细辛,金银花,忍冬藤,蒲公英,菊花,薏苡仁,黄岑,赤芍,桔梗,生地黄,甘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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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秦皇岛皇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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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330 |
国药准字Z20025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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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急慢性鼻炎、鼻窦炎、过敏性鼻炎、鼻息肉、鼻咽炎、鼻出血、鼻中隔偏曲、鼻甲肥大、鼻窦囊肿、鼻窦瘘管、鼻窦炎引起的头痛、头晕、鼻塞、流涕、打喷嚏、记忆力减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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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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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公开文献报道使用结果调查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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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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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急慢性鼻炎、鼻窦炎、过敏性鼻炎、鼻息肉、鼻咽炎、鼻出血、鼻中隔偏曲、鼻甲肥大、鼻窦囊肿、鼻窦瘘管、鼻窦炎引起的头痛、头晕、鼻塞、流涕、打喷嚏、记忆力减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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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滴眼用。 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本品含马兜铃科植物细辛,宜在医生指导下服药,定期复查肾功能。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