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本品含抑菌剂苯扎氯铵0.03mg/ml。 |
板蓝根。 |
|
生产企业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青山利康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330 |
国药准字Z2009007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结膜炎、角膜炎、沙眼、红眼病、病毒性眼炎、细菌性眼炎、过敏性眼炎。 |
|
用法用量 |
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6次。疗程7天。 |
|
副作用 |
公开文献报道使用结果调查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过敏体质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
成分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结膜炎、角膜炎、沙眼、红眼病、病毒性眼炎、细菌性眼炎、过敏性眼炎。 |
|
药理作用 |
药效学试验结果表明,本品滴眼给药对家兔金黄色葡萄球菌或绿脓杆菌感染性结膜炎的炎症程度有一定减轻作用;皮肤给药对磷酸组织胺引起的豚鼠足部皮肤搔痒有止痒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滴眼用。 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1.用药期间忌食辛辣食物。 2.本品尚未有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的研究数据。 3.本品尚未有非急性细菌性结膜炎患者的研究数据。 4.如有浑浊,请勿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