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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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本品含抑菌剂苯扎氯铵0.03mg/ml。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其化学名为Coα-[α-(5,6-二甲基苯并咪唑基)]-Coβ-氰钴酰胺。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63H88CoN14O14P 分子量:135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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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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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330 |
国药准字H20041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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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适用于眼疲劳等眼部不适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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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每日三次,每次2~3滴,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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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公开文献报道使用结果调查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已知对维生素B12过敏或以前发生过由于眼药引起过敏症(例如眼充血、痒、肿、出疹)者禁用,青光眼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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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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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适用于眼疲劳等眼部不适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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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滴眼液所含维生素B12参与体内甲基转换及叶酸代谢,促进甲基丙二酸转变为琥珀酸,从而参与三羧酸循环,对神经髓鞘脂质的合成及维持有鞘神经纤维功能的完整性有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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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滴眼用。 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1.下述人员应在就诊后医生指导下使用。(1)眼疼痛剧烈者。(2)曾因眼药引起过敏者; 2.使用时需注意的事项:(1)用于小儿时,需在保护者的监督指导下使用;(2)如果发现本品出现浑浊,则不要使用;(3)不得做软隐形眼镜的安装液或安装隐形眼镜时使用;(4)本品只用于滴眼; 3.使用时或使用后应注意的事项:(1)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的眼出血、瘙痒、肿胀等过敏症状时,需终止使用,并到医院就诊;(2)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要终止使用,并到医院就诊; 4.保管及注意事项:(1)保管于小儿手拿不到的场所;(2)避免阳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