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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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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右旋糖酐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
右旋糖酐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本品含抑菌剂苯扎氯铵0.03mg/ml。

右旋糖酐70,羟丙基甲基纤维素2910。

生产企业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AlconLaboratories,Inc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83330

H2008035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用法用量

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使用前请确认塑料瓶是否完好无损,打开时请完全旋掉顶部,切勿撕拉;根据病情需要滴眼,每次1~2滴;包装袋一旦打开,塑料瓶内的滴眼剂应在4天内使用(96小时)。每个塑料瓶打开后仅能使用一次,用后应立即弃去。(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副作用

公开文献报道使用结果调查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注意事项: 尚无相关信息。(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无相关信息。(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老人注意事项: 尚无相关信息。(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成分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药理作用

右旋糖酐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是一种拟天然泪液的灭菌滴眼液,能与泪液结合,并可替代泪膜,消除因眼球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感。干眼症患者的角膜,上皮细胞间联结遭到破坏,致使角膜上皮通透性增高,右旋糖酐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可使角膜上皮通透性增高,右旋糖酐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可使角膜上皮得以修复,通透性降至正常值。(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注意事项

1.给药途径:只可滴眼用。 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1.使用后如果感到眼部有疼痛、视物模糊、持续性充血及刺激感或病情加重持续72小时以上时,应停药并请医生诊治。2.药液变色或混浊时请勿使用。3.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4.避免儿童取得5、运动员慎用(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