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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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本品含抑菌剂苯扎氯铵0.03mg/ml。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霉素钙。化学名称:(-)-(1R,2S)-(1,2-环氧丙基)-磷酸钙-水合物。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3H5O4CaP·H2O分子量:19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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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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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330 |
国药准字H20003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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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口服适用于对磷霉素敏感的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肠道感染:细菌性肠炎、菌痢。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尿道炎。3.皮肤科及软组织感染:疖病、炭疽、汗腺炎、淋巴结炎、毛囊炎。4.呼吸道感染:鼻咽炎、扁桃体炎、气管炎、早期慢性支气管炎。5.眼科:麦粒肿、泪囊炎。6.妇科:阴道炎、子宫颈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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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口服,成人每日以磷霉素酸计2~4g; 小儿每日按体重50~100mg/kg,分3~4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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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公开文献报道使用结果调查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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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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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口服适用于对磷霉素敏感的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肠道感染:细菌性肠炎、菌痢。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尿道炎。3.皮肤科及软组织感染:疖病、炭疽、汗腺炎、淋巴结炎、毛囊炎。4.呼吸道感染:鼻咽炎、扁桃体炎、气管炎、早期慢性支气管炎。5.眼科:麦粒肿、泪囊炎。6.妇科:阴道炎、子宫颈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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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抗生素。是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的早期合成,使细菌的细胞壁合成受到阻抑而导致其死亡。 本品的抗菌谱较广,对大多数革兰阳性菌和革兰阴性菌均有一定的抗菌作用,本品的抗菌谱包括金葡菌、大肠杆菌、痢疾杆菌、沙雷菌属、志贺菌属、绿脓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和产气肠杆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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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滴眼用。 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1.与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等抗生素联用时常呈协同作用,并可减少或延迟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2.磷霉素在体外对二磷酸腺苷(ADP)介导的血小板凝集有抑制作用,剂量加大时更为显著,但临床应用中尚未见引起出血的报道。 3.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