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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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本品含抑菌剂苯扎氯铵0.03mg/ml。 |
主要成分乙酰吉他霉素。化学名称:(3R,4R,5S,6R,8R,9R,10E,12E,15R)-3,9二乙酰氧基-5-[0-(4-0-酰基-2,6-二脱氧-3-C-甲基--L-核糖-己吡喃糖基)-(1-4)-2-0-乙酰基-3,6-二脱氧-3-二甲氨基--D-吡喃葡萄糖基]-6-乙酰醛基-4-甲氧基-8,15-二甲基-10,12-十五烷二烯-15-内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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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云南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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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330 |
国药准字H1097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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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适用于由葡萄球菌及链球菌引起的轻度感染性口腔内炎症、咽炎及急性扁桃体炎的早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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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含服,常规成人每日2~6片,每次1片,含服于口中、舌下、颊腔内,边溶化边服用,连用3~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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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公开文献报道使用结果调查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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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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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适用于由葡萄球菌及链球菌引起的轻度感染性口腔内炎症、咽炎及急性扁桃体炎的早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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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对引起口腔内感染的革兰氏阳性菌中的葡萄球菌、链球菌具有强抗菌作用。是通过作用于细菌细胞核蛋白体的50S亚单位,阻碍蛋白合成而起到抗菌作用。本品是耐药性诱导型的大环内酯类药物,对于因诱导红霉素、夹竹桃霉素而生成的诱导型大环内酯类具有耐药性的葡萄球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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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滴眼用。 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1.含在口中慢慢溶化,不要咬碎或吞服。 2.若有皮疹出现,应中止使用。 3.若使用后疗效不佳,应考虑选用其它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