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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诺林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

泰诺林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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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诺林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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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泰诺林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
泰诺林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
小儿肠胃康颗粒
小儿肠胃康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32毫升。

鸡眼草、地胆草、谷精草、夜明砂、蚕砂、蝉蜕、谷芽、盐酸小檗碱、木香、党参、麦冬、玉竹、赤芍、甘草。辅料为蔗糖。

生产企业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0360

国药准字Z3302049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用法用量

口服,1-3岁(体重12-15公斤)一次用量3ml;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5ml;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8ml;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10ml;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次。

副作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即消失。

禁忌

成分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药理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