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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霉素胶囊

克拉霉素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上海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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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霉素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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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克拉霉素胶囊
克拉霉素胶囊
复方磺胺甲噁唑钠滴眼液
复方磺胺甲噁唑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克拉霉素C。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磺胺甲恶唑钠400毫克,氨基己酸200毫克、甘草酸二钾1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

生产企业

上海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7096

国药准字H1098024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感染。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睑腺炎(麦粒肿)及细菌性眼睑炎。

用法用量

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毫克,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毫克,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毫克/公斤,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体重8~11公斤,一次62.5毫克,每12小时1次;体重12~19公斤,一次125毫克,每12小时1次;体重20~29公斤,一次187.5毫克,每12小时1次;体重30~40公斤,一次250毫克,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副作用

1.对克拉霉素胶囊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偶见眼睛刺激或过敏反应。

禁忌

成分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感染。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睑腺炎(麦粒肿)及细菌性眼睑炎。

药理作用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本品中磺胺甲恶唑钠为广谱抗菌药;氨基己酸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甘草酸二钾具有类皮质激素作用,可抗炎症和抗过敏;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可缓解过敏反应症状。

注意事项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3.克拉霉素胶囊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克拉霉素胶囊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5.克拉霉素胶囊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克拉霉素胶囊的血药浓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本品仅限眼用,切勿内服。   2.滴眼时,瓶口勿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   3.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   4.本品不宜长期连续使用,若连续使用3~4日后症状未见改善,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5.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充血、眼痒、疼痛等症状时,应停药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