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当饮食或运动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作为单药治疗,或者当二甲双胍作为单药治疗用至最大耐受剂量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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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双氯芬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屈他维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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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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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060 |
国药准字H20020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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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当饮食或运动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作为单药治疗,或者当二甲双胍作为单药治疗用至最大耐受剂量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
1.胃肠道平滑肌痉挛,应激性肠道综合征。 2.胆绞痛和胆道痉挛,胆囊炎,胆囊结石,胆道炎。 3.肾绞痛和泌尿道痉挛,肾结石,输尿管结石,肾盂肾炎,膀胱炎。 4.子宫痉挛,痛经,先兆流产,子宫强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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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本品与二甲双胍或噻唑烷二酮类合用:50mg,早晚给药一次。与磺脲类合用:50mg,每天一次早晨服。每日剂量不超过100mg/天。 |
)如果患者有眩晕经历,使用本品应该避免有潜在危险性的作业,如驾驶和操纵机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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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本品不得用于12个月以下的儿童。胃或肠道溃疡者禁用。 |
临床研究报告表明,以下至少是可能和屈他维林的使用有关的不良反应,根据发生频率(十分常见:≥10%;常见:≥1%t<10%;偶见:≥0.1%<1%;罕见:≥0.01%<0.1%;十分罕见:<0.01%)和系统器官描述如下: 胃肠道系统:罕见:恶心,便秘。 神经系统:罕见:头痛,眩晕和失眠。 心血管系统:罕见:心悸和低血压。 免疫系统:罕见: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荨麻疹,皮疹,搔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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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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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能获得的妊娠妇女的临床数据有限。尽管本品对于妊娠和胚胎/胎儿的发育,动物试验并没有表明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有害影响(见 儿童用药:本品禁用于1岁以下儿童。由于未对儿童使用本品进行评价,因此对1岁以上的儿童使用需慎重。 老年用药:目前无有关老年服用本品的特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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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当饮食或运动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作为单药治疗,或者当二甲双胍作为单药治疗用至最大耐受剂量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
1.胃肠道平滑肌痉挛,应激性肠道综合征。 2.胆绞痛和胆道痉挛,胆囊炎,胆囊结石,胆道炎。 3.肾绞痛和泌尿道痉挛,肾结石,输尿管结石,肾盂肾炎,膀胱炎。 4.子宫痉挛,痛经,先兆流产,子宫强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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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鼻塞、头痛、头晕和上呼吸道感染。 |
本品为异喹啉类衍生物,是直接作用于平滑肌细胞的亲肌性解痉药。它通过抑制磷酸二酯酶,增加细胞内环磷酸腺苷的水平,抑制肌球蛋白轻链肌酶,使平滑肌舒张,从而解除痉挛,其作用不影响植物神经系统。 毒理研究:本品经动物实验没有发现致畸、致突变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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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不能作为胰岛素的替代品用于需要补充胰岛素的患者。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亦不能用于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由于在中度或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或需要接受血液透析治疗的终末期肾脏疾病患者中的应用经验有限,因此不推荐此类患者使用维格列汀片。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包括开始给药钱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大雨正常值上限3倍的患者不能使用。心力衰竭:在纽约心脏协会心功能分级为Ⅰ-Ⅱ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中,使用维格列汀的经验有效,因此这类患者应慎用维格列汀。目前尚未在心脏协会心功能分级Ⅲ-Ⅳ患者中进行维格列汀的临床试验,因此不推荐此患者人群使用。皮肤疾病:在猴中进行的维格列汀临床前毒理学研究中,曾有出现于四肢的皮肤损伤报告,包括水疱和溃疡的情况。辅料:本品片剂中含有乳糖,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陷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不能服用。对驾车和操控机器能力的影响:目前尚无对患者驾车和操控机器能力影响的研究,服药后,有眩晕不良反应的患者,应避免驾车或操控机器。 |
血压过低的患者使用本品需要特别注意。 由于片剂中所含乳糖,会导致乳糖不耐受患者的胃肠道不适。因此,对于患有罕见的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陷或者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遗传性疾病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未对儿童使用本品进行评价,因此儿童使用应注意。(参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