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抑制下述情况时的血小板粘附和聚集:1.不稳定性心绞痛(冠状动脉血流障碍所致的心脏疼痛);2.急性心肌梗死;3.预防心肌梗死复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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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司匹林 |
格列美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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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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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500 |
国药准字H20031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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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抑制下述情况时的血小板粘附和聚集:1.不稳定性心绞痛(冠状动脉血流障碍所致的心脏疼痛);2.急性心肌梗死;3.预防心肌梗死复发等。 |
用于节食,体育锻炼及减肥均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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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常用量:(1)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4小时1次。(2)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3)抑制血小板聚集则应用小剂量,如每日80g~300mg,一日1次。(4)治疗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痛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2.小儿常用:(1)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4~6小时1次。(2)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如1~2周未获疗效,可根据血药浓度调整用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30mg/kg。用于小儿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开始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热退2~3天后改为每日30mg/kg,分3~4次服,连服2月或更久,血小板增多、血液呈高凝状态期间,每日510mg/kg,1次服。 |
对于糖尿病患者,格列美脲或任何其他降糖药物都无固定剂量,必须定期测量空腹血糖、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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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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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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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尚无格列美脲对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研究,故不推荐儿童应用本品。 老年用药:老年人,虚弱和营养不良的患者或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初始剂量,剂量上调和维持量应慎重应遵医嘱以避免低血糖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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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抑制下述情况时的血小板粘附和聚集:1.不稳定性心绞痛(冠状动脉血流障碍所致的心脏疼痛);2.急性心肌梗死;3.预防心肌梗死复发等。 |
用于节食,体育锻炼及减肥均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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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交叉过敏反应。对本品过敏时也可能对另一种水杨酸类药或另一种非水杨酸类的非甾体抗炎药过敏。但非绝对。必须警惕交叉过敏的可能性。2.对诊断的干扰:(1)期每日用量超过2.4g时,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葡萄糖酶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阴性;(2)可干扰尿酮体试验;(3)当血药浓度超过130μg/ml时,用比色法测定血尿酸可得假性高值,但用尿酸酶法则不受影响;(4)用荧光法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时可受本品干扰;(5)尿香草基杏仁酸(VMA)的测定,由于所用方法不同,结果可高可低;(6)由于本品抑制血小板聚集,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剂量小到40mg/日也会影响血小板功能,但是临床上尚未见小剂量〈150mg/日〉引起出血的报道;(7)肝功能试验,当血药浓度〉250μg/ml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血清碱性磷酸酶可有异常改变,剂量减少时可恢复政党;(8)大剂量应用,尤其是血药浓度〉300μg/ml时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9)每天用量超过5g血清胆固醇低;(10)由于本品作用于肾小管,使钾排泄增多,可导致血钾降低;(11)大剂量应用本品时,用放射免疫法测定血清甲状腺素(T4)及三碘甲状腺素(T3)可得较低结果;(12)由于本品与酚磺酞在肾小管竞争性排泄,而使酚磺酞排泄减少(即PSP排泄试验)3.下列情况应慎用:(1)有哮喘及其他过敏性反应时;(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陷者(本品偶见引起溶血性贫血);(3)痛风(本品可影响其他排尿酸药的作用于,小剂量时可能引起尿酸滞留);(4)肝功能减退时可加重肝脏毒性反应,加重出血倾向,肝功能不全和肝硬变患者易出现肾脏不良反应;(5)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大量用药时可能引起心力衰竭或肺水肿;(6)肾功能不全时有加重肾脏毒性的危险;(7)血小板减少者。4.长期大量用药时应定期检查红细胞压积、肝功能及血清水杨酸含量。 |
药理作用: 本品属磺酰脲类口服降血糖药,其降血糖作用的主要机理是刺激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可能也与提高周围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有关但与其他磺酰脲类降糖药一样的是,本品长期服用的降血糖机理尚不很清楚。 毒理研究: 重复给药毒性:Beagle犬本品320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1000倍)连续给药12个月结果出现血糖水平降低和胰岛细胞脱颗粒,有一只雌犬和一只雄犬出现双侧被膜下白内障。而非GLP试验结果提示本品可能不会促进白内障的形成,在多种糖尿病及白内障大鼠模型上本品未表现出协同致白内障作用,本品对人工组织培养的牛眼晶状体的代谢也无不良影响。 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CHL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昆明小鼠骨髓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本品经口给药对大鼠(4000mg/kg,按体表面积计算相当于临床最大推荐量的4000倍)和家兔(32mg/kg按体表面积计算相当于临床最大推荐量的60倍)均未产生致畸作用。对雌性和雄性大鼠的生育力无明显影响。大鼠和家兔经口给予本品的剂量分别相当于临床剂量的50倍和0.1倍时(按体表面积计算)出现子宫内死胎。与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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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