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2.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3.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4.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5.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峰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6.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等; 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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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 |
黄柏、紫草、五倍子、碳酸钠、生石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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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福邦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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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837 |
国药准字Z3202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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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2.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3.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4.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5.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峰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6.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等; 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湿疹、皮炎、痤疮、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脂溢性皮炎、荨麻疹、过敏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瘙痒症、疥疮、蚊虫叮咬、烧伤烫伤、痔疮、外阴瘙痒、脚气、灰指甲、头皮屑、狐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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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0.2g(1粒),每日两次。病情偏重者可增为每日三次。另外,可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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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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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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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2.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3.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4.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5.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峰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6.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等; 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湿疹、皮炎、痤疮、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脂溢性皮炎、荨麻疹、过敏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瘙痒症、疥疮、蚊虫叮咬、烧伤烫伤、痔疮、外阴瘙痒、脚气、灰指甲、头皮屑、狐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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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盐酸左氧氟沙星用药期间可能出现不良反应。2.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消化不良等。3.过敏症:偶有浮肿、荨麻疹、发热感、光过敏症以及有时会出现皮疹、搔、红斑等症状。4.神经系统:偶有震颤、麻木感、视觉异常、耳鸣、幻觉、嗜睡,有时会出现失眠、头晕、头痛等症状。5.肾脏: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6.肝脏: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7.血液:有时会出现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如发觉异常时应注意观察,必要时可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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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有癫痫病史患者应慎用。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5、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使用前应将药物搅匀。2.用药前须把病灶处用生理盐水或纯净水棉球清洗干净,禁用酒精清洗患部。3.病变在主干神经或大血管处,治疗宜慎重,药膏不宜持久放置。4.眼睛周围病灶治疗时宜妥为保护眼睛,切忌药膏入眼。若不慎进入眼睛,请及时用清水冲洗。5.有特发性疤痕疙瘩史患者忌用。6.当病灶周围出现一圈白圈或有轻度潮红水肿时即停止用药,此时已达到治疗目的,应用生理盐水棉球或纯净水棉球将药擦掉。7.用药后病变组织凝固坏死形成的痂,患者不要强行剥离,洗澡、洗脸时应尽量避让,待痂下新生组织长好,让其自然脱落。8.大面积病灶宜分期分批治疗,避免一次治疗药物吸收过多而发生不良反应。9.脱痂初期皮肤粉红或留有色素属正常,患者不必担心,一般2-3个月后即可基本恢复与正常皮肤同色。10.若不小心擦到正常皮肤上,应立即擦洗掉,不宜久留。11.点药时,药膏须均匀一致,药膏点在病灶上,应象堆积在上面一样,点药面积应与病灶面积大小相同。12.若天气寒冷,病灶面积较大的个别患者在治疗后恢复阶段,应注意病灶部位的保暖,避免受冻发炎。 |